施工綜合資質標準(2022新版)

施工綜合資質標準

施工綜合資質不分等級。

1.1 資質標準

1.1.1 企業資信能力

(1)凈資產 3.6 億元以上;

(2)近 3 年上繳建筑業增值稅平均在 5000 萬元以上;

(3)銀行授信額度近 3 年均在 5 億元以上;

(4)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機電工程、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中的 2 項以上。

1.1.2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 15 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為一級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標準要求的 2 項以上對應不同考核指標的工程業績;

(2)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 50 人以上,其中申報施工綜合資質的2 項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對應專業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均不少于 20 人。

1.1.3 企業科技水平

(1)具有省部級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近 3 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 800 萬元以上。

1.1.4 企業工程業績

具有下列 13 項中的 2 項以上工程業績:

(1)建筑工程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3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①高度 100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②28 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③建筑面積 15 萬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積12 萬平方米以上的裝配式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積 10 萬平方米以上的鋼結構住宅工程;

④單項建安合同額 3 億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2)公路工程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3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①累計修建一級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②累計修建高級路面 400 萬平方米以上;

③累計修建單座橋長≥500 米或單跨跨度≥100 米的公路特大橋6 座以上;

④累計修建單座隧道長≥1000 米的公路隧道 2 座以上,或單座隧道長≥500米的公路隧道 3 座以上。

(3)鐵路工程

近 10 年承擔過高速鐵路的土建綜合工程(不含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下同)

累計正線里程 100 公里以上,或城際鐵路、客貨共線Ⅰ級鐵路、重載鐵路的土建綜合工程累計正線里程 300 公里以上,并承擔下列 5 類中的3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①2 座鐵路長隧道或 1 座鐵路特長隧道;

②3 座鐵路特大橋;

③1 個編組站或 1 個動車段(所);

④2 個單項合同額 10 億元以上鐵路土建綜合工程;

⑤1500 公里以上機械鋪軌工程或 2000 榀箱梁架設工程。

(4)港口與航道工程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11 類中的 6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①沿海 5 萬噸級或內河 2000 噸級以上碼頭工程;②5 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

③水深大于 5 米的防波堤工程 600 米以上;

④沿海 5 萬噸級或內河 1000 噸級以上航道工程;⑤1000 噸級以上船閘或 300 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⑥500 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⑦400 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⑧沿海 20 萬平方米或內河 10 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

⑨1000 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⑩5 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5)水利水電工程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6 類中的 3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其中至少有1類是①或②中的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①庫容 10 億立方米以上或壩高 80 米以上大壩 1 座,或庫容1 億立方米以上或壩高 60 米以上大壩 2 座;

②過閘流量〉3000 立方米/秒的攔河閘 1 座,或過閘流量〉1000 立方米/米的攔河閘 2 座;

③總裝機容量 300MW 以上水電站 1 座,或總裝機容量100MW 以上水電站2座;④總裝機容量 10MW 以上灌溉、排水泵站 1 座,或總裝機容量5MW 瓦以上灌溉、排水泵站 2 座;

⑤襯砌后洞徑〉8 米、長度〉3000 米的水工隧洞 1 個,或襯砌后洞徑〉6米、長度〉2000 米的水工隧洞 2 個;

⑥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 50 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120 萬立方米以上或巖基灌漿 12 萬米以上或防滲墻成墻 8 萬平方米以上。

(6)電力工程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5 類中的 2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①累計電站裝機容量 500 萬千瓦以上;

②單機容量 60 萬千瓦機組,或 2 臺單機容量 30 萬千瓦機組,或4 臺單機容量 20 萬千瓦機組整體工程;

③單機容量 90 萬千瓦以上核電站核島或常規島整體工程;

④330 千伏以上送電線路 500 公里;

⑤330 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 4 座。

(7)礦山工程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5 類中的 2 類以上或某 1 類的3 個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①800 萬噸/年以上黑色金屬礦礦山采、選工程;

②400 萬噸/年以上有色金屬礦礦山采、選工程;

③200 萬噸/年以上煤炭礦井工程或 400 萬噸/年以上選煤廠工程;

④200 萬噸/年以上化工礦山工程或合同額 2 億元以上的鈾礦工程;

⑤合同額 2 億元以上的非金屬礦及原料制備礦山工程。

(8)冶金工程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11 類中的 4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①年產 100 萬噸以上煉鋼或連鑄工程(或單座容量120 噸以上轉爐,90噸以上電爐);

②年產 80 萬噸以上軋鋼工程;

③年產 100 萬噸以上煉鐵工程(或單座容積 1200 立方米以上高爐)或燒結機使用面積 180 平方米以上燒結工程;

④年產 90 萬噸以上煉焦工程(炭化室高度 6 米以上焦爐);

⑤小時制氧 10000 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⑥年產 30 萬噸以上氧化鋁加工工程;

⑦年產 20 萬噸以上銅、鋁或 10 萬噸以上鉛、鋅、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⑧年產 5 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 5000 噸以上金屬箔材工程;

⑨日產 2000 噸以上窯外分解水泥工程;

⑩日產 2000 噸以上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日熔量 400 噸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9)石油化工工程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14 類中的 3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①30 萬噸/年以上生產能力的油(氣)田主體配套建設工程;

②50 萬立方米/日以上的氣體處理工程;

③300 萬噸/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 億立方米/年以上輸氣等管道輸送工程及配套建設工程;

④單罐 10 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 30 萬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儲庫,單罐2 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 8 萬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庫,單罐 5000 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5 萬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氣儲庫,單罐 400 立方米以上、總庫容20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氣及輕烴儲庫,單罐 3 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2 萬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氣儲庫,單罐 5 億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儲氣庫,以及以上儲庫的配套建設工程;

⑤800 萬噸/年以上的煉油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常減壓、脫硫、催化、重整、制氫、加氫、氣分、焦化等生產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⑥60 萬噸/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對二甲苯(PX)、甲醇、精對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內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環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 等生產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⑦30 萬噸/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⑧24 萬噸/年以上磷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⑨32 萬噸/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⑩50 萬噸/年以上純堿工程、10 萬噸/年以上燒堿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4 萬噸/年以上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料和化纖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項目投資額 6 億元以上的有機原料、染料、中間體、農藥、助劑、試劑等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30 萬套/年以上的輪胎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0 億標立方米/年以上煤氣化、20 億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氣、60 萬噸/年以上煤制甲醇、100 萬噸/年以上煤制油、20 萬噸/年以上煤基烯烴等煤化工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0)市政公用工程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6 類中的 4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①累計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環路,不含城際間公路)長度 25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 150 萬平方米以上;

②累計修建直徑 1 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凈寬1 米以上方溝)工程25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 0.3 米以上的中、高壓燃氣管道25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 0.5 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 25 公里以上;

③累計修建內徑 5 米以上地鐵隧道工程 4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地下交通工程 2 萬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額 6000 萬元以上的地鐵車站工程2 項以上;

④累計修建城市橋梁工程的橋梁面積 12 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 4 座以上;

⑤修建日處理 30 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工程 2 座以上,或日供水50 萬噸以上的供水廠工程 1 座以上;

⑥修建合同額 5000 萬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 項以上。

(11)通信工程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7 類中的 5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①年完成1500公里以上的長途光纜線路或5000條公里以上的本地網光纜線路或 1500 管程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單個項目500 公里以上的長途光纜線路工程;

②年完成 2 個以上省際業務支撐系統、網管支撐系統、管理支撐系統,或10 個以上的省級業務支撐系統、網管支撐系統、管理支撐系統,或年完成30個以上的市級業務支撐系統、網管支撐系統、管理支撐系統;(包含資源池、智能網、網管、時鐘、計費等)

③年完成 2000 個以上基站的移動通信工程;

④年完成 500 端 10G 以上或 200 端 100G 以上的傳輸設備的安裝、調測工程;

⑤年完成 2 個以上省際數據通信工程;或 15 個以上城域數據通信工程,或8 個以上機架規模在 1000 個以上的數據中心(IDC)系統工程,或15 個以上IP網核心層、匯聚層工程,或 50 個以上 IP 網接入層工程;

⑥年完成 8 個以上地市級以上機房(含中心機房、樞紐樓、核心機房、IDC機房)投資額 800 萬以上的電源工程或 1000 個以上基站、傳輸等配套電源工程;

⑦年完成寬帶接入入戶工程 3 萬戶。

(12)機電工程

近 5 年承擔過 2 個以上單項合同額 2 億元以上機電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3)民航工程

近 10 年承擔過 2 個以上單項合同額 1 億元以上民航工程的施工,或3 個以上單項合同額 6000 萬元以上民航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2 承包工程范圍

取得施工綜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項目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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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施工綜合資質標準(2022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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