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0.1 甲級資質標準

10.1.1 企業資信能力

(1)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2)近 3 年上繳建筑業增值稅平均在 800 萬元以上。

10.1.2 企業主要人員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 10 人以上;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 1 項以上本類別工程業績。

10.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6 類中的 4 類以上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 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主干道 2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積 120 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8 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 8 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 米以上的城市橋梁 2 座;

(3)累計修建直徑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1 米以上方溝)工程15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 0.6 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5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 0.3 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

(4)修建 8 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 10 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1項,或修建 20 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 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2 座;

(5)修建 500 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1 項;

(6)累計修建斷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2 公里以上。

10.1.4 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 3 項中的 2 項以上機械設備:

(1)攤鋪寬度 8 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 2 臺;

(2)100 千瓦以上平地機 2 臺;

(3)直徑 1.2 米以上頂管設備 2 臺。

10.2 乙級資質標準

10.2.1 企業資信能力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10.2.2 企業主要人員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 5 人以上;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 1 項以上本類別工程業績。

10.3 承包工程范圍

10.3.1 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3.2 乙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 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 150 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注: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劃區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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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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