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資質標準(2022版)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
(征求意見稿)
一、總 則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活動監管,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制定本標準。
(一)資質分類分級
工程設計資質分為以下 4 個序列:
1.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是指涵蓋所有行業、專業和事務所的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不分類別、等級。
2. 工程設計行業資質。
工程設計行業資質是指涵蓋某個行業中的全部專業的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行業資質設有 14 個類別,設有甲級、乙級(部分資質只設甲級)。
3. 工程設計專業資質。
工程設計專業資質是指某個行業資質標準中的某個專業的工程設計資質,其中包括可在各行業內通用,且可獨立進行技術設計的通用專業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專業資質設有 67 個類別,設有甲級、乙級(部分資質只設甲級)。
4. 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
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是指由專業設計人員依法成立,從事建筑工程專業設計業務的工程設計資質。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設有 3 個類別,不分等級。
(二)基本條件
企業申請工程設計資質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資信能力;
2. 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和主要專業技術人員;
3. 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
(三)業務范圍
1. 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行業、專業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業務, 其規模不受限制;在承擔工程項目設計業務時,需根據項目實際配備專業技術人員。
2. 具有工程設計行業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行業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業務。行業甲級資質業務規模不受限制,行業乙級資質可承擔本行業中、小型規模項目。
3. 具有工程設計專業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專業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業務。專業甲級資質業務規模不受限制,專業乙級資質可承擔本專業中、小型規模項目。
4. 具有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建筑工程項目相應專業設計業務,業務規模不受限制。
二、標 準
(一)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1.資信能力
(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 凈資產 6000 萬元以上。
(3) 具有 1 個以上行業甲級資質。
(4) 近 3 年上繳工程勘察設計增值稅每年 1500 萬元以上。2.主要人員
(1) 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注冊執業資格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15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且在近 10 年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大型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
(2) 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除外),或者勘察設計類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150 人以上,其中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除外)執業資格的人員30 人以上。
3.工程業績
近 10 年獨立完成過大型項目工程設計 6 項以上,且已建成投產。
4.科技水平
(1) 擁有與工程設計有關的專利 3 項以上;或者近 10 年使用正向建筑信息模型(BIM)或者數字化工廠(DF)技術完成從方案設計到施工圖設計的中型以上項目工程設計 3 項以上,且已建成投產。
(2) 近 3 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每年達到營業收入的 3%以上。
(3) 近 10 年主編過 2 項或者參編過 5 項以上工程勘察設計類國家、行業工程建設標準、規范。
(二)工程設計行業資質
1. 工程設計行業甲級
1.1 資信能力
(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者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業。
(2) 凈資產 600 萬元以上,或者合伙企業出資額 600 萬元以上。
(3) 近 3 年上繳工程勘察設計增值稅每年 200 萬元以上。
1.2 主要人員
(1) 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注冊執業資格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且在近 10 年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大型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
(2) 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滿足所申請行業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3) 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注冊人員、非注冊人員應當在近 10 年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中型以上項目工程設計 3 項以上。除申請民航行業甲級資質外,其中每個主導專業應有 1 名專業技術人員在近 10 年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大型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
1.3 工程業績
近 10 年獨立完成過的工程設計項目應當滿足相應工程設計類型考核要求,且每個設計類型的業績應為大型項目工程設計 1 項以上或者中型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 并已建成投產。
2. 工程設計行業乙級
2.1 資信能力
(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者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業。
(2) 凈資產 300 萬元以上,或者合伙企業出資額 300 萬元以上。
(3) 近 3 年上繳工程勘察設計增值稅每年 50 萬元以上。
2.2 主要人員
(1) 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注冊執業資格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且在近 10 年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中型以上項目工程設計 3 項以上。
(2) 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滿足所申請行業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3) 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注冊人員、非注冊人員應當在近 10 年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中型以上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
2.3 工程業績
除申請民航行業乙級資質外,近 10 年獨立完成過的工程設計項目應滿足相應工程設計類型考核要求,且每個設計類型的業績應為中型以上項目工程設計 1 項以上, 并已建成投產。
(三)工程設計專業資質
1. 工程設計專業甲級
1.1 資信能力
(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者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業。
(2) 凈資產 300 萬元以上,或者合伙企業出資額 300 萬元以上。
(3) 近 3 年上繳工程勘察設計增值稅每年 50 萬元以上。
1.2 主要人員
(1) 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注冊執業資格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且在近 10 年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專業大型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
(2) 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滿足所申請專業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3) 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注冊人員、非注冊人員應當在近 10 年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專業中型以上項目工程設計 3 項以上,其中,每個主導專業應有 1 名專業技術人員在近 10 年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專業大型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
1.3 工程業績
近 10 年獨立完成過的所申請專業中型以上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并已建成投產。
2. 工程設計專業乙級
2.1 資信能力
(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者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業。
(2) 凈資產 100 萬元以上,或者合伙企業出資額 100 萬元以上。
2.2 主要人員
(1) 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注冊執業資格或者中級專業技術職稱、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在近 10 年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專業工程設計 3 項以上。
(2) 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滿足所申請專業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3) 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注冊人員、非注冊人員應當在近 10 年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專業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
(四)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
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是指由專業設計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合伙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包括特殊普通合伙企業)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建筑工程相應專業設計業務。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分為建筑設計事務所、結構設計事務所、機電設計事務所,均不分等級。
1. 普通合伙企業形式的事務所資質條件
1.1 建筑設計事務所
1.1.1 資信能力
合伙人出資總額 50 萬元以上。
1.1.2 主要人員
合伙人中應有 1 名一級注冊建筑師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 具有 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
(3) 近 10 年在中國境內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 2 項以上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投產;
(4) 近 3 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
上述一級注冊建筑師的年齡可以在 60 周歲以上。
1.2 結構設計事務所
1.2.1 資信能力
合伙人出資總額 50 萬元以上。
1.2.2 主要人員
合伙人中應有 2 名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 近 3 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
(3) 其中應有 1 名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具有 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且近 10年在中國境內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 2 項以上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投產。
1.3 機電設計事務所
1.3.1 資信能力
合伙人出資總額 50 萬元以上。
1.3.2 主要人員
合伙人中應有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和電氣 3 個專業設計人員各 1 名,且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 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取得相應注冊執業資格;
(3) 具有 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
(4) 近 10 年在中國境內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 2 項以上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投產;
(5) 近 3 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
上述 3 名專業設計人員中有 1 人年齡可以在 60 周歲以上。2.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事務所資質條件
2.1 建筑設計事務所
2.1.1 資信能力
(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 社會信譽良好,凈資產 300 萬元以上。
2.1.2 主要人員
2.1.2.1 股東中應有 2 名一級注冊建筑師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 近 3 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
(3) 其中應有 1 名一級注冊建筑師具有 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且近 10 年在中國境內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 2 項以上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投產。
上述 2 名一級注冊建筑師中有 1 人年齡可以在 60 周歲以上。
2.1.2.2 除第 2.1.2.1 款要求的一級注冊建筑師之外,股東中還應有 1 名建筑專業設計人員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 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 近 3 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
2.2 結構設計事務所
2.2.1 資信能力
(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 社會信譽良好,凈資產 300 萬元以上。
2.2.2 主要人員
2.2.2.1 股東中應有 2 名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 近 3 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
(3) 其中應有 1 名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具有 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且近 10年在中國境內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 2 項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投產。
2.2.2.2 除第 2.2.2.1 款要求的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之外,股東中應有 1 名結構專業設計人員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 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 近 3 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
2.3 機電設計事務所
2.3.1 資信能力
(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 社會信譽良好,凈資產 300 萬元以上。
2.3.2 主要人員
股東中應有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和電氣 3 個專業設計人員各 2 名,且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 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相應注冊執業資格;
(3) 近 3 年無因過錯造成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行為;
(4) 其中每個專業應有 1 名人員從事工程設計工作 10 年以上,且近 10 年在中國境內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完成過 2 項以上大型建筑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投產。
附表:
表 1-1 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1-2 建筑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2-1 市政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2-2 市政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3-1 公路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3-2 公路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4-1 鐵路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4-2 鐵路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5-1 港口與航道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5-2 港口與航道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6-1 民航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6-2 民航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7-1 水利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7-2 水利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8-1 電力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8-2 電力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9-1 煤炭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9-2 煤炭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10-1 冶金建材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10-2 冶金建材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11-1 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11-2 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12-1 電子通信廣電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12-2 電子通信廣電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13-1 機械軍工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13-2 機械軍工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14-1 輕紡農林商物糧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14-2 輕紡農林商物糧行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表 15-1 通用專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表 15-2 通用專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
三、附 則
(一)資信能力。
1.凈資產。
凈資產以企業申請資質前 1 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中凈資產指標為準考核。申請多項資質的,凈資產不累加計算考核。
2.勘察設計增值稅。
勘察設計增值稅以企業申報的增值稅完稅證明或者增值稅稅收繳款書(含項目地和企業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為準?!敖?3 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 3 年。如:
申報年度為 2022 年,則近 3 年是指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上繳的勘察設計增值稅。
(二)主要人員。
1.主要技術負責人。
主要技術負責人是指企業中對所申請行業的工程設計業務在技術上負總責的人員。
2.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是指企業中對工程設計項目負總責的人員。
3.專業技術負責人。
專業技術負責人是指企業中對工程設計項目的某個專業在技術上負總責的人員。
4.注冊人員。
注冊人員是指依法取得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按照規定注冊并執業的人員。
注冊人員同時具有 2 個以上注冊執業資格,考核時只認定 1 個專業的注冊執業資格。
5.非注冊人員。
非注冊人員是指不需要注冊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非注冊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注冊人員作為非注
冊人員申報時,可提供注冊執業證書認定其專業和技術職稱,其學歷水平和個人業績等條件仍需按標準有關要求考核。
每名非注冊人員只可作為 1 個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申報。
6.學歷。
學歷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教育學歷。
7.專業技術職稱。
專業技術職稱是指設區的市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評審的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
具有教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人員從事工程設計時,講師、助理研究員可按工程系列中級職稱考核;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員、研究員可按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考核。
8. 專業設置。
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專業設置欄目中的專業,是指為完成工程設計所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高等教育學歷專業與崗位一致的,稱為本專業;與本專業同屬于 1 個專業類的,稱為相近專業。非注冊人員的學歷專業或者職稱證書專業應當為本專業或者相近專業。
9. 個人業績。
(1) 主導專業的注冊人員、非注冊人員應當考核相應個人業績。各行業主導專業見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2) 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以及建筑、結構專業的非注冊人員的個人業績,也可是作為項目工程設計中建筑、結構專業的主要設計人所完成的業績。
(3) 申請行業資質時,主要技術負責人、主導專業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個人業績,不需涵蓋所申請行業的相應設計類型。
10. 主要技術負責人和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年齡限 60 周歲以下。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從其規定。
11. 允許每個高等院校有 1 家所屬設計企業可以聘請本校在職教師和科研人員作為企業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在職教師和科研人員作為非注冊人員考核時,其職稱應
滿足講師或者助理研究員以上要求。
12. 主要技術負責人和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為本企業的專職人員,由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高等院校教師、科研人員受聘于所屬設計企業或者已依法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除外。
13. 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幾個專業崗位共同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是指人員總數達到標準要求的數量即可,每 1 個專業崗位的人員數量不作要求,也不要求專業崗位齊全。
14. 申請 2 個以上工程設計行業或者專業資質時,應當同時滿足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相應行業、專業資質的專業設置或者注冊專業的配置,人員的數量以其中的高值為準。個人業績需分別滿足所申請工程設計行業、專業資質對個人業績的要求。
(三)工程業績。
1. 工程業績是指企業依法承攬并獨立完成的工程設計項目,應當獨立簽定工程設計合同。行業配套工程中符合工程設計規模標準,但未獨立簽定工程設計合同的業績, 不作為申請資質時的有效工程設計業績。
2. 申請專業乙級資質的,不考核企業的工程業績。
3. 除綜合資質外,只設甲級資質或者不分等級的,企業申請該資質時不考核企業的工程業績。
4. 申請乙級升甲級資質的,工程業績應當是其取得相應乙級資質后所完成的中型項目,其數量以甲級資質標準中的中型項目考核指標為準。
5. 申請行業資質時,工程業績的設計類型應當滿足所申請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要求。除民航行業乙級資質外,申請行業乙級資質的,工程業績應當是其取得相應專業乙級資質后所完成的中型項目。
6. 工程業績可以是包含工程設計的工程總承包業績。
7. 工程業績可以是在企業中國境外獨立完成的。境外工程業績應當提供駐外使領館經商部門出具的證明工程真實性和項目規模的文件,以及相關中文翻譯材料。
(四)科技活動經費、營業收入。
科技活動經費、營業收入分別以企業合法財務報表中“科技活動經費”“營業收入”為準。
(五)業務范圍。
1. 工程設計范圍包括本行業建設工程項目的主體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內的自備電站、變電、供配電、余熱發電、道路、專用鐵路、通信、各種管網管線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與主體工程、配套工程相關的工藝、土木、建筑、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衛生、節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2. 建筑工程設計范圍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設計、室外工程設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含附建式人防工程)設計及住宅小區、工廠廠前區、工廠生活區的規劃和單體設計等,以及所包含的相關專業的設計內容(總平面布置、豎向設計、各類管網管線設計、景觀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及建筑裝飾、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變電、供配電、照明、環境保護、空調設施、抗震加固等)。
3. 具有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工程設計業務,以及與資質證書許可范圍相應的工程項目管理和相關的技術、咨詢與管理服務業務。承擔業務的地區不受限制。
具有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可按照有關行業規定承攬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
4. 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的企業不需再另行申請工程設計行業、專業或者事務所資質證書。
具有工程設計某行業資質的企業不需再另行申請該行業內相應等級的各專業資質證書。
5. 具有建筑行業資質或者建筑工程專業資質的企業,可承擔相應范圍相應等級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墻工程、輕型鋼結構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和照明工程的設計業務。具有建筑行業資質或者建筑工程專業資質的企業,不需再另行申請上述通用專業資質。
6. 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的業務范圍。
建筑設計事務所可以承接所有等級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中的建筑專業設計與技術服務。
結構設計事務所可以承接所有等級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中的結構專業(包括輕鋼結構、建筑幕墻)設計與技術服務。
機電設計事務所可以承接所有等級的各類建筑工程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中的機電設備專業(包括建筑智能化設計、消防設施)的設計與技術服務。
取得事務所資質的企業可根據工程的類別和性質,以聯合體方式承接建筑工程項目設計業務。取得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建筑工程項目方案設計業務。
(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中,1 個建設項目可以由 2 個以上參數指標表述的,1 個參數指標滿足大型項目標準的,即為大型項目。
(七)資質申請。
1. 企業首次申請或者增項申請資質,可以直接申請專業乙級資質、只設甲級的專業甲級資質,以及民航行業乙級資質。
具有專業乙級資質的企業,可以申請相應專業甲級資質、行業乙級資質。 具有行業乙級資質或者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可以申請相應行業甲級資質。具有行業甲級資質的企業,可以申請綜合資質。
2. 建筑設計事務所或者結構設計事務所,可以按照資質升級要求直接申請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事務所可以同時具有建筑設計事務所、結構設計事務所和機電設計事務所資質。具有工程設計行業、專業資質的企業不可以申請設計事務所資質。
(八)其他。
1. “近 10 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 10 年。如:申報年度為 2022 年,則近 10 年業績是指 2012 年 1 月 1 日之后建成投產的工程項目。未建成投產的工程業績、個人業績不予認可。
2. 保密工程不得作為工程業績、個人業績申報。
3. 本標準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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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工程設計資質標準(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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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行業工程設計資質標準(2007/2014版)
2023-2-28
輕紡行業工程設計資質標準(2007/2014版)
2023-2-28
施工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金屬門窗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已廢止)
2023-2-23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建筑機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3
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2022新版)
2022-12-14